经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门审核,现有52名同学已达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能完成学业。为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,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(一)款及《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第(一)、(五)、(六)款规定,经研究决定,拟对52名同学作退学处理,特此公告。
公告时间:2024年10月16日-2024年10月29日。公告期满,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。学生本人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陈述,逾期未提出的,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,作出退学处理,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。联系电话:0510-85283281。
无锡科技职业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10月15日